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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持续激发广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我校决定于2019年5月至8月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我校组织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以赛促教,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以赛促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教务处、招就处、学生处、团委相关负责人组成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团委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三、报名对象

我院在校学生。

(一)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我院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二)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系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且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六、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19年5月-8月上旬)。各班要积极鼓励在校生参加创新创业项目比赛,并组织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ncss.cn)进行报名。

2.校级初赛(2019年7月-8月上旬)。学校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各班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参赛选手须提交项目计划书,应明确表述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商业性方面的设计和思考重点。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进入省级复赛的项目。

3. 省级复赛(2019年8月中旬)。2019年8月10日前,学校在国赛报名平台上点击“推荐进入省赛”按钮提交拟参加省级复赛项目,并组织拟进入省级复赛的项目团队将项目计划书等资料上传省级复赛评审专用平台(平台使用另行通知)。8月中旬,国家大赛组委会进行网络评审。

4.省级决赛(2019年8月下旬)。2019年8月26日-27日在成都理工大学举行,现场答辩团队展示时间和答辩时间参照国赛标准。

5.全国决赛(2019年8月下旬)。在今年和去年评选出的省级金奖项目中(去年已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除外),按照国赛组委会分配名额,通过现场项目展示及答辩、投资人面谈等环节决出参加全国总决赛团队,教育厅负责组织赛前训练营。

七、大赛奖励

在大赛中获得奖项的师生团队,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校级比赛获奖学生或团队,学校将颁发获奖证书,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的学生由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学校在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校赛、省赛和国赛获奖团队指导教师,学校在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奖和职称晋级晋升中给予政策倾斜。指导学生团队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并按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4.对获奖团队所涉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协助学生创业企业落户地方,争取地方的扶持资金。

八、评审规则

详见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

九、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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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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